广西第二波“龙舟水”将启,交通运输部门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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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遭遇一轮强降雨的广西,即将迎来第二波“龙舟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6月15日介绍,该厅已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龙舟水”防御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龙舟水”集中期当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度汛。
根据广西气象部门13日预报,未来十天,广西将进入“龙舟水”集中期,有两次较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出现中小河流、山洪和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较高,对交通运输领域提出更高要求。
为此,《通知》明确,广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结合行业“点多、线长、面广、涉及人员多”的特点,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公安交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做好会商预警、抢险救援、交通管控、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确保行业安全平稳度汛。
根据《通知》要求,公路方面,广西各地要做好公路基础设施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做好重点路段防汛工作,对地势低洼的公路下穿通道(隧道),加强排水设施、警示标志、水文标尺等的检查维护,加强水位变化监测;加强桥梁防汛风险分析评估,对病害较为严重、基础冲刷风险较大、上下游汇水集中等桥梁,密切跟踪汛情动态,防控桥梁垮塌风险;加强灾后排查治理,灾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力量抢通保通灾毁公路,畅通应急运输通道。
港口航道水运方面,广西各地要加强港口码头、航道及航道设施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港口企业落实防汛防台风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安排港口作业,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等工作;加强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维护,及时开展抢通保通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禁在洪水期间、恶劣天气环境下冒险渡运。
道路运输方面,广西各地要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结合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及时调整运行安排。
与此同时,广西各地还要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点部位,加大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将气象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条件,进一步完善极端天气等灾害情况的停运机制和标准;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与属地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影响轨道安全运营的汛涝灾害;提高关键部位水情监测和预警能力,遇短时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电车等城市公共交通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要坚决停运。
此外,广西各地还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铁路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针对洪水、台风和地质灾害等,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关键部位风险管控和重点作业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提前做好排险加固;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设置施工驻地,加强施工驻地周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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